北京翰林书画院台湾分院成立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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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翰林书画院台湾分院成立公告
成立分院公告
北京翰林书画院立足于文化产业的开发,以弘扬我国传统文化艺术,促进书画艺术市场的繁荣和规范为发展宗旨,推荐培养中青年艺术家,培育收藏群体,竭诚服务社会。
各地美术馆建设和投资,由分院院长或者分院负责人和当地政府协商后,报书画院理事会合议决定。
各地分支机构需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或者所在地法律规范,不得从事不规行为。
经书画院理事会研究同意成立北京翰林书画院台湾分院,分院由书画院台湾分院院长徐慧玮管理分院事宜。
特此公告
北京翰林书画院
2026年01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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